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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8月28日起取消自卸式垃圾車免稅

商用車之家訊: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刊登了《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53號公告:關于自卸式垃圾車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明確自卸式垃圾車曾按照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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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刊登了《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53號公告:關于自卸式垃圾車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自卸式垃圾車免稅公告取消。以下是國家稅務局對此公告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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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卸式垃圾車曾按照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反映,自卸式垃圾車實質上是一種通用運輸車輛,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如給予免稅容易出現(xiàn)漏洞。經過調查研究,我們認為應將自卸式垃圾車歸類為不符合免稅條件車輛,不再按照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列入免稅圖冊。特此發(fā)布公告予以明確。


       經過核實:自卸式垃圾車從8月28號以后國家稅務總局不再按照《設有固定裝置免征車輛購置稅》審批了。以前審批通過的自卸式垃圾車免稅公告在8月28號前生產和銷售的,還可以按照免稅車型辦理;8月28號以后生產銷售的自卸式垃圾車不再享受免繳車購稅了。請經銷商及用戶朋友們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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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國稅局 垃圾車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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